新闻广告

新闻广告

常德市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(2021年第48号)常德市医疗器械咨询代办代理公司

2021-07-16 16:29:53     1267

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(2021年第48号)

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,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《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呼吸、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和《妇产科、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,现予发布。

  特此通告。

附件:      1.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         2.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         3.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         4.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         5.呼吸、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 

         6.妇产科、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  2021年7月12日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1.docx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2.doc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3.doc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4.doc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5.doc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6.doc


客户评价

某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表示:专业的注册咨询团队帮我们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,从产品分类界定到最终拿证,全程高效专业,大大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。

最新监管政策

根据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管理。第一类实行产品备案管理,第二类、第三类实行产品注册管理。企业应根据产品类别选择正确的注册路径。

x

咨询

联系电话 18306119905 联系电话 17606129905 在线咨询
☆欢迎收藏